2013年2月23日 星期六

大湖農工職承辦102教育部學產基金

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承辦102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第2梯次補助計畫案受理業務,申辦日期自本(102)310日起至410日止。

說明:
一、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補助期程: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為10271日至1130者,應於102310日起至102410日前提出申請。
()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係指: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中輟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
()申請項目:體育、音樂、藝術、舞蹈等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其每件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1次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1案為限。
()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填報及書面格式請至下列網站下載。線上填報網址:http://www.thvs.mlc.edu.tw/school/501本校網址(首頁右下方)http://www.thvs.mlc.edu.tw/html/indexnew.html
()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切結書、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一式3份,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名冊編排列並註明申請學生)、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3、所有資料整理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夾好,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三、本申請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先生,電話:037-992216711,或E-mailt504@thvs.mlc.edu.tw
四、檢附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及申請書、經費概算表、切結書、計畫書、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格式各1份供參。